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刑事辩护法律事务ABOUT US

刑事辩护法律事务
来源:   时间:2015/4/3 15:17:33   点击:

n 犯罪预防:接受国家机关、企事业单位、各种社团法人的聘请,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,进行职务犯罪预防、企业高管执业刑事风险防控培训;

n 侦查阶段: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,会见犯罪嫌疑人,了解涉嫌罪名和有关案件的情况,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,为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,代理申诉和控告;

n 审查起诉阶段:为犯罪嫌疑人辩护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诉讼文书、技术性鉴定材料,与犯罪嫌疑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有关证据材料,向检察机关提出无罪、罪轻、免予刑事起诉、减轻刑事处罚相关法律意见;

n 审判阶段:在一审、二审过程中为被告人提供辩护服务,查阅、摘抄、复制案件有关材料;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证据,参加法庭审理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的辩护意见;

n 死刑复核阶段:为被告人辩护,与被告人会见和通信,调查和收集证据,提出被告人无罪或罪轻或不应核准死刑的辩护意见;

n 申诉阶段:代为制作申诉材料,代为再审立案,参与再审案件的辩护;

n 刑事附带民事: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诉讼代理人,代为制作刑事附带民事起诉状,参与庭审,代为向侦查机关、公诉机关申诉、控告,书写法律意见书;

n 自诉案件: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,代为制作、提交刑事自诉状,参加庭审,指控犯罪,提出犯罪事实。

 

 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:

1、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

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;

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、代理其申诉;

接受犯罪嫌疑人的委托代理其控告;

接受犯罪嫌疑人委托,为在押犯罪嫌疑人申请取保候审。

2.、审查起诉阶段担任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

调查和收集有关材料;

会见犯罪嫌疑人,为其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帮助;

提出辩护意见。

3、担任公诉案件一、二审被告辩护人

起草并向法院提交有关法律文书;

调查和收集证据,向检察院、法院申请调取证据;

参加法庭审理,出庭履行辩护职责;

接受委托,代原审被告人上诉。

4、担任公诉案件被害人的代理人

为被害人提供法律咨询;

参加法庭审理,向法庭提交代理意见,指导,协助及代理被害人行使诉讼当事人的权利;

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的,根据委托人的要求,提出申诉;

人民检察院维护不起诉决定的,依委托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;

应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、监护人的要求,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;

人民检察院决定不予抗诉的,律师经授权,提出申诉。

5、担任自诉案件的代理人

为自诉人提供法律帮助;

为自诉人起草刑事自诉状及有关法律文书;

协助或代理自诉人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自诉。

6、担任自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人,除履行公诉案件被告人的辩护的职责外,还可进行:

代理自诉案件的被告人提出反诉;

代理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进行答辩;

代理自诉案件的被告人调解或者和解;

经被告人授权,代其申请取保候审。

7、担任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的代理人

帮助委托人撰写附带民事起诉状、附带民事答辩状;

向人民法院提起附带民事诉讼;

指导、帮助委托人收集证据,展开调查,申请鉴定、财产保全或经委托人授权代理行使其他诉讼权利;

指导委托人参加法庭调解,帮助准备调解意见;

受委托人授权进行上诉。

8、担任刑事申诉案件的代理人

接受委托代为申诉;

根据人民法院适用的审判程序、为申诉人在刑事申诉案件中进行辩护或者代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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